
(北海5日讯)前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涉嫌17项刑事失信罪一案,今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续审。控方今日再向辩方移交两份附加文件,使目前移交的文件总数增至11份。案件展期至12月15日再过堂。
辩方律师同时向控方申请提供被告的录供记录及政府审计署的稽查报告,以便作出公平比对。法官苏米批准展期,让双方有时间准备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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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拉玛沙米在2019年5月2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身为槟州兴都慈善基金会主席,涉嫌未经该基金会大会同意,擅自通过支票及电子汇款方式购置金神辇,涉及13项刑事失信罪,金额介于2万6226令吉至10万令吉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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