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
拉吉夫:為難外籍配偶 吁重檢小販禁聘外勞

(八打靈再也2日訊)雪州政府禁止屬地方政府所擁有的小販中心、以及巴剎、夜市、路邊攤的小販聘用外勞,但是在禁聘外勞的條例中使用的措詞是“外籍人士”(warga asing),而不是“外籍勞工”(pekerja asing),造成與外籍配偶一同經營生意的本地小販也因此大受影響,配偶無法在檔口協助做生意。
行動黨武吉加星州議員拉吉夫今天在記者會說,有關外籍配偶是在檔口協助經營生意,不是小販所聘請的員工,因此他希望雪州大臣阿米魯丁及掌管企業發展及鄉村與傳統村發展事務的雪州行政議員羅茲雅檢討小販執照條件的相關使用措詞,並放寬相關條例,讓具有外籍配偶的檔主不受限制於該條例。
Advertisement
今年6月,掌管企業發展及鄉村與傳統村發展事務的雪州行政議員羅茲雅說,通過修法,全雪12地方政府將確保持有執照者是大馬公民,禁止外國人擁有小販執照、臨時執照或在小販領域工作,即使外國人的另一半(妻子或丈夫)為大馬人,同樣受限制於上述條例。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