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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EPF第二戶頭個貸獲批 償還貸款總額卻翻倍

(北海7日訊)一名公積金會員以抵押第二戶頭存款方式,向銀行申請1萬8000令吉的個人貸款獲批,惟攤還期長達9年,最終他須償還的總額卻是翻倍,因為利息高達逾1萬7000令吉。

打昔汝莪國會議員拿督旺賽夫今日在臉書貼文說,他昨晚與已獲銀行批准個人貸款的一群公積金會員交流,其中一人貸款1萬8000令吉,利率為4.5%,9年後償還所有貸款的總額高達3萬5601令吉12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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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當中有人即便已經破產也獲批貸款,並已匯入銀行戶頭。”

旺賽夫貼出照片證明借貸者必須償還的貸款已翻倍。(取自旺賽夫臉書)

他說,破產者原以為財務狀況可輕鬆些,但至今對方仍無法領出該筆錢,反而接到銀行通知必須先得到報窮局的批准才能使用該筆錢,否則有關貸款會被取消,即便錢已經匯入戶頭。

旺賽夫呼籲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必須即刻改善“第二戶頭支持措施(FSA2)”,或通過最正確的方式讓人民從僱員公積金中提款,以免加重會員的債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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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最好是安華願意承認FSA2是錯誤的措施,若安華無法接受有關措施反而加重人民負擔的現實,安華最好辭掉財政部長,讓更有能力者擔任。

他說,世上也沒有一名首相會讓破產者承擔更多的債務,因此他促請安華必須保證若破產者的貸款被取消,銀行索回貸款時不會被徵收任何利息和費用。

此外,他也促請安華針對公積金會員所面對的困境做出解釋,並必須解釋政府強迫會員抵押借貸導致債務翻倍的措施是否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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