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技工被控性侵繼女 下月12過堂

(亞羅士打30日訊)45歲馬來技工在2015年強姦繼女,並誕生一名男嬰,技工今早被帶到亞羅士打第五地庭面控時否認罪,法官不允許保釋,並將此案訂在下月12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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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在2015年11月於吉打港口路的甘榜雙溪峇當的住家內強姦當時18歲的繼女,牴觸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不少過8年和不超過30年,以及不少過10下鞭笞。

主控官莫哈末阿里費法哈副檢察司對法庭說,此案件非常嚴重和刑罰極高,為了保護受害者不受干擾和傷害,不應讓被告保釋,並獲得法官莎麗法諾拉麗塔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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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目前沒有律師的被告必須聘請律師辯護,倘若被告無經濟能力聘請律師,可以向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申請援助。

較後,主控官對媒體說,女受害者(學院生)在2016年8月5日誕生一名男嬰,今年3歲的男嬰由福利局照顧。受害者去年10月親自向警方報案。

他說,被告與受害者的母親各自曾有一段婚姻,後來母親帶獨生女(受害者)嫁給被告,兩人結婚後沒生育子女。他解釋,此案在去年10月報案但拖延至今天才提控,原因是警方要確認被告和受害者關係,花時間收集各方面報告和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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