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技工控姦12歲繼女 否認有罪 1萬保外

(麻坡19日訊)一名來自居鑾的電子廠的31歲已婚技工,涉嫌於2年前在住家強姦當年只有12歲的未成年繼女,今日面控亂倫罪時否認有罪,法庭批準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在批準被告保外時,也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幹擾受害人,以及每月須向居鑾警局報到一次。

Advertisement

控狀指被告於2022年4月至5月某一天的下午3時左右,在居鑾龍鎮花園的住家強姦當年只有12歲的繼女,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76(3)(亂倫)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8年,最多30年監禁及最少打鞭10下。

被告聆聽通譯員念完控狀後否認有罪,並通過代表律師努魯麗雅請求法官讓他以最低的保釋金保外,以便照顧年邁的父親及2名7至9歲的孩子。

早前,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告訴法庭,控方不建議讓被告保外是因為被告涉及嚴重的罪行,而且被告與受害人是親屬關系,兩人居住的距離只有10公里。

法官莎雅妮聆畢後,指示被告可以1萬令吉保外,並把案件展期至9月23日過堂。

ADVERTISEMENT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