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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騙領23.6萬社險津貼 清潔公司董事罰30萬

(吉隆坡30日訊)一名清潔公司董事涉嫌通過員工招聘獎勵計劃詐騙社險機構的代理人,以致該機構交出23萬6080令吉,他今日向法庭認罪後,被判處罰款30萬令吉。

這名被告是44歲的卡迪可森。他在面對5項控狀時,皆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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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與第二項控狀,他被判處罰款5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25個月代替。至於另外三項控狀,他被判處罰款25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54個月代替。

第一至第五項控狀指被告身為Fajaa Murudana私人有限公司以及Profit Sonata私人有限公司的持有人,詐騙了社險機構的代理人,引誘對方相信2021年5月4日及12日的就業激勵計劃員工核實表格名單上有20名員工。

被告的上述行為促使社險機構將23萬6080令吉轉入屬於被告公司的2個銀行戶頭,如果不是遭被告詐騙,該機構是不會這樣做的。

被告被控於2021年5月19及22日,分別在敦拉薩路以及Jalan Selangor Seksyen 6的社險機構大廈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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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5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莫哈末法迪爾副檢察司建議將罰款金額定在30萬令吉,作為對被告的教訓,以及讓社會大眾意識到有關的罪行。

他說,被告在今日對交替控狀表示認罪,如果法庭認為要以罰款懲罰被告,控方建議將罰款額設在30萬令吉,這是合乎罪行的懲罰。

被告的代表律師維再也以其當事人已悔改,加上需要承擔家庭及尚在上學的孩子的開銷,因此要求法庭以罰款的形式懲罰其當事人。

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終判處被告罰款30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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