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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發價超過頂價 吉玻3鮮雞商中罰單

(加央8日訊)吉玻3名鮮雞批發商的批發價格超過頂價,抵觸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被玻州貿消局開合共7000令吉罰單。

玻州貿消局執法人員對有關批發商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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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貿消局主任諾雅莎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兩支執法隊員兵分兩路,於昨日分別前往吉打武吉檳榔与十字港,以及玻州港口的3家鮮雞批發店進行突擊檢查,結果發現他們的標准雞批發價每公斤8.10令吉,已超過7.60令吉頂價。

她說,基於3家批發商也沒更新營業執照,因此該局也援引1961年物品管制法令,發出通告進行調查工作。

“政府已於2月5日落實雞肉和雞蛋的頂價措施,將標准雞肉的零售最高價定為每公斤 8.90令吉,而批發頂價則是7.60令吉,有效期至6月5日共121 天。”

她補充,在雞肉和雞蛋頂價措施實行至今,玻州貿消局已對鮮雞批發与雜貨商進行1575次檢查,也採取25次行動對付,發出的罰單款額高達1万26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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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投訴可致電投訴中心1-800-886-800,或電郵[email protected],或EZ ADU KPDNHEP 手機應用程序,或執法指揮中心(ECC)03-88826088 / 6245,或WhatsApp 019-279 4317,或致電玻州貿消局辦事處04-97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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