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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信將於14日到期 警方接受信函至28日

(布城12日訊)內政部指出,隨著全面封鎖延長14天,盡管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所發出的批準信將於6月14日到期,但警方還是會接受相關信函至6月28日。
“負責執法的警察還是會接受相關的出行信函及準證至全面封鎖結束的6月28日,盡管這些信函將於6月14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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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有關信函為來自12個政府部門及機構針對關鍵經濟領域所發出的批準信。
相關部門及機構包括國際貿易及工業部、交通部、種植及原產業部、農業及食品工業部、通訊及多媒體部、內政部、能源及天然資源部、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青年及體育部、國家銀行、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以及警方。
國家安全理事會是基於我國每日冠病確診病例居高不下,於周五(6月11日)決定將首階段全面封鎖延長至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