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扮漁夫用漁船運毒 男子被捕起16萬冰毒

(新山19日訊)一名本地男子假扮成漁夫,在過去8年間利用漁船從本地運載毒品至鄰國,如今上得山多終遇虎,日前在運載途中遭大馬海事執法機構的執法人員逮捕,當場被搜出3.2公斤總值16萬令吉的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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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柔州分局透過城牆行動(Ops Benteng)進行海上巡邏,於本月17日下午3時30分在丹絨比艾的東南方向3.8海哩,發現嫌犯的行徑可疑。

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柔州分局局長阿米努丁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38歲的男嫌犯當時發現執法人員的巡邏船靠近其漁船後,企圖將數個塑料桶丟入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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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執法人員在漁船上搜出捕魚工具及魚桶,相信嫌犯是喬裝成從事捕魚工作的漁夫來掩人耳目,實為將這些毒品運載至印尼的尼帕島(Pulau Nipah)。

他表示,嫌犯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利用漁船從本地運載毒品至印尼,並將毒品交給當地的負責人。

他說,嫌犯使用的漁船未經註冊,漁船的引擎達60馬力,較一般傳統漁船所使用的引擎馬力高出一倍。

他表示,當局相信嫌犯自2012年開始從事運載毒品的工作,並喬裝成漁夫避開執法人員的搜查。

他稱,執法人員在嫌犯的漁船搜獲藏匿在舵手座位底下的塑料桶,並發現里面藏有數包使用塑料袋包裝的冰毒。

阿米努丁指出,執法人員當場充公毒品、漁船和引擎、一輛轎車,全數總值20萬2000令吉,嫌犯隨後被押往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柔州分局的碼頭。

他披露,該機構也發現嫌犯的銀行戶頭存有巨額款項。根據調查,嫌犯每趟可抽傭毒品總值的15%至20%,並且會在出發前先獲得2000令吉至4000令吉不等的“頭期錢”,事成後再獲分配尾款。

他表示,嫌犯的尿檢對冰毒呈陽性反應,當局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嫌犯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及鞭刑不超過15下。

他說,為打擊這類利用海路跨國運毒及非法移民(PATI)的罪案,該機構將會持續與警方合作,同時加強監督所有種類的船只。

他也促請柔州漁民與該機構合作,並提供可靠的情報及投訴,柔州海事執法機構行動中心的熱線時07-219 9404。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大馬海事執法機構柔州分局副局長沙尼法、調查官莫哈末依茲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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