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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兒所又傳虐童 大便在褲子被打傷 女教師週五面控

(巴生13日訊)4歲孩童因排便在褲子,慘遭托兒所虐待?一名33歲銷售員控訴,指其4歲兒子於5月13日在班達馬蘭的一所托兒所遭虐待。

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導,這名家長申訴,事發當天下午1時左右,他發現兒子的背部、耳朵及臉頰,有瘀傷和抓痕的痕跡。托兒所老師承認,因他兒子排便在褲子,所以老師用手打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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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後帶兒子到巴生中央醫院檢查,醫生證實兒子的傷勢。”

他說,兒子因為這起事件受到精神創傷,害怕回到托兒所。

律師指事隔1個月未逮人

至於男子的代表陳姓律師則表示,事件是發生在一個月前,可警方迄今仍未逮捕任何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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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被告知警方仍在等待兒童偵訊中心的報告。此中心是隸屬在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兒童虐待組旗下。

“我關注的是,這起案件已經拖延了那麼久,警方會否錯失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如閉路電視?”

他認為警方應該儘快逮捕嫌犯和收集證據,同時促請巴生南區警區關注此事,還給這名孩童一個公道。

警:週五控25歲女嫌犯

針對家長控訴托兒所虐童的事件,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證實已接獲有關投報,並指明日(6月14日)會把25歲的女嫌犯控上法庭。

他指出,班達馬蘭警局是於5月13日下午4時49分,接獲一名33歲男子的投報,這名男子收到兒子臉頰和背部受傷的照片,於是到托兒所瞭解情況,獲知兒子被一名老師打。

“根據調查,男子的4歲的兒子,是在班達馬蘭一所托兒所學習。在5月13日早上,孩童在課室排便在褲子,於是老師叫孩童去廁所,但孩童拒絕從椅子上站起來,老師就打了孩童的臉頰。”

他說,事後孩童被帶往巴生中央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有關醫療報告顯示孩童臉部“軟組織損傷”。

他指出,涉及此案的是一名25歲的女子,是該托兒所的老師。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調查此案,目前調查已經完成,警方昨日已獲得副檢察司的指示,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下(蓄意傷人)將嫌犯控上巴生推事庭。

警需時間蒐證非拖延

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表示,警方已從社交媒體獲知一家媒體指警方拖延調查工作和收集證據,但他強調,警方需要時間完成全部口供和分析所獲取的證物,所以需要一些時間。

“加上是涉及孩童的案件,孩童需要在安排的時間裡,到兒童偵訊中心的報告錄取口供。”

他說,這些都是警方在呈交調查報告給副檢察司前,需要展開的行動,因此調查官在完成一項檔案調查時,需要一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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