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17日訊)打槍埔2名孩童疑遭人虐待案,今日孩童的母親、外婆的男性友人與外婆都被提控上喬治市地庭,前兩者在認罪後,孩童母親被罰款1萬令吉,而男被告則坐牢18個月。
另一名被告是男童的外婆,她因上述兩名被告已認罪,而獲允許呈交陳情書以撤銷虐童控狀,案件將在下月18日開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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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分別是28歲的溫薇薇、41歲的林金文及54歲的黃韓敏(3人皆譯音),分別被控於2022年5月13至5月27日,在檳城打槍埔組屋某單位涉嫌虐待3歲及5歲的孩童,因此在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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