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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47控状列NFA〡是否已审视表罪成立裁定 蓝卡巴:总检署须明确解释

(槟城9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必决定不对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面对的47项失信案控状采取进一步行动,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认为,总检察署昨日的声明中并未提及,在做出这项决定前,是否已审视高庭于2022年对扎希案件作出表罪成立的裁定。

总检察署昨日发表声明,宣布把阿末扎希所涉的47项健康思维基金会的失信案控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这意味阿末扎希的所有案件已正式画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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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行动党全国法律局主任的蓝卡巴星昨晚即发文告中指出,这是一项令人难以信服的决定,将让人民质疑总检察署的调查透明度。

“总检察署在声明中称,是在全面审视现有资料后做出这项NFA的决定,但声明中并未提及,是否已审视高庭于2022年对扎希案件作出表罪成立的裁定。”

他指出,扎希的案件于2019年开审以来,历经4年审讯后,多名证人已供证为控方提供证据,高庭已于2022年认定,存有表面证据证明这些指控。

“因此,毫无疑问地,扎希在法律上有义务作出反驳,直到控方于2023年9月4日为全部47项控状申请‘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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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续说,总检察署宣布不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声明显然缺乏实质内容,仅笼统地表示不该继续审理此案。

“鉴于上述情况,总检察署必须解释,为何现在认为高庭裁定扎希表罪成立的结果不具说服力,尤其是法庭是根据证据做出这项裁定。”

他直言,若总检察署若未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很可能会进一步削弱公众对其的信任,这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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