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扎希貪污案 高庭同意展延今明審訊

(沙亞南1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紮希在擔任內政部長時期卷入涉及40項控狀的“外國簽證系統(VLN)貪污案”,因他早前在家跌傷,獲得私人醫院醫生發出的病假單是到9月4日,因此沙亞南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今早同意辯方的申請,,展延今日和明日的兩天審訊。

不過,法官在同意展延此案審訊時,也提醒控辯雙方,必須確保如期出席下一次的審訊,他不會再給予任何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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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紮希早前以在家跌傷,需入院治療的病假為由,獲得法庭同意缺席了8月25日的續審;唯他今日親自出庭面控,身穿藍色大衣和淺藍襯衫的他,於上午8時25分在隨扈陪同下抵達法庭。

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今早在庭上,聽取了阿末紮希代表律師哈米迪莫哈末諾的要求展延審訊陳情後說,法庭是在考量了辯方呈上,由沙亞南Avisena專科醫院醫生莫哈末沙希爾醫生發出,阿末紮希病假單有效期直到9月4日的申請後,而同意展延審訊。

法官說,法庭是根據醫院發出的入院證明、病假單和辯方志期8月23日的司法通知,而做出展延此案的決定。

較早時,辯方律師哈米迪告訴法庭,盡管其當事人阿末紮希還在病假階段,但他今日是自願出庭,以展示他堅持司法程序的承諾,並通過身體力行的親自出庭,駁斥外界指他裝病故意缺席法庭審訊,卻能召開政黨會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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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8歲的阿末紮希,面對33項向Ultra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萬新元(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指控,指他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

 

阿末扎希(右)在隨扈陪同下,神情自若抵達沙亞南高庭受審。

他被控於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在布城副首相官邸及加影綠野山莊私邸犯下上述罪行,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第16(B)條文(受賄),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判刑。

不過,阿末紮希對所有控狀否認有罪。此案主控官是萬沙哈魯丁副檢察司;截至目前,控方已傳召2名證人上庭供證。

阿末紮希同樣面對33項在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下,指他在2014年至2017年收取1356萬新元(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他否認有罪。

在另外7項控狀下,他被控身為內政部長,收取上述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300萬令吉、1萬5000歐元(約7萬3600令吉)及1萬5000美元(約6萬1700令吉)。

同時,阿末紮希被控於2015年6月及2017年4月,在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違反刑事法典第1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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