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扎希涉40項貪污案開審 至少20證人將傳召供證

(沙亞南24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40項有關外國簽證系統(VLN)的貪污指控案件今日開審,主控官拿督拉惹羅茲拉副檢察司表示,控方將傳召至少20名證人出庭供證,舉證證明阿末扎希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利用其職務收取涉及各種外幣現金的賄賂。

她指出,有關款項包括1471萬新元(約4575萬令吉)、312萬5000令吉、1萬5000美元(約6萬2000令吉)及5000歐元(約2萬5200令吉),有關款項來自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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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高庭發表開案陳詞時指出,UKSB是政府委任的承包商,根據數項與大馬政府簽署的合約,為內政部提供服務和供應的工作。

她說,控方將舉證被告(阿末扎希)在內政部擔任部長的4年中,利用其職務積累財富,並出示口頭證據和書面證據來證明被告涉及在內,並對UKSB受委為承包商一事知情。

“將有數名證人的證詞詳細告知被告收受賄賂的事實和情況,以及UKSB受委為承包商與被告收受現金的事實之間是有密切關系的。”

“這兩者的關聯是重要的,證明被告收受賄款作為酬勞,以延長UKSB受委為承包商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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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涉嫌在外國簽證系統的事件上收取賄賂,這也是阿末扎希在被控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3100萬令吉的案件後,所面對第二宗貪污案指控的審訊。

本案於今早9時3分開審,媒體被安排在底層的視頻鏈接室采訪。

承審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擇定明日早上9時續審,檢控團隊有旺沙哈魯丁、顏炳君及李偉強(譯音),辯護團隊則有拿督阿末再迪再納及哈密迪等。

根據控狀,其中33項控狀指阿末扎希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1356萬新元(約4136萬令吉)賄賂作為酬勞,以內政部長的身份,為該公司延長合約,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

他被控於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在布城副首相官邸及加影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受賄),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0年和罰款不少於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阿末扎希也面對33項交替控狀,被指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身為內政部長在有關外國簽證系統上收取1356萬新元的賄款,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

另外7項控狀,阿末扎希被指收取上述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300萬令吉、1萬5000歐元(約7萬3600令吉)及1萬5000美元(約6萬1700令吉)。

他被控於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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