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控45罪 200萬保釋金分期付

(吉隆坡19日訊)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早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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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譯員向阿末扎希念出45項控狀,包括10項失信、8項收賄控狀,以及27項洗黑錢控狀,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TFA)第4(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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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對全部控狀否認有罪。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副檢察司,建議讓阿末扎希以200萬令吉保外候審。阿末扎希的律師鄭寶德表示不反對,要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付。

 

鄭寶德向法庭要求讓阿末扎希於今日繳付100萬令吉,另外100萬令吉則在11月2日前繳清。

 

地庭法官阿祖拉最終允許阿末扎希以200萬令吉保外,必須在今日繳付100萬令吉,余款則須在一周內即10月26日前繳清。

 

她也諭令阿末扎希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審結。

 

案件將在12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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