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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馬告扎希誹謗案 因敦馬病假再次展延

(吉隆坡13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訴副首相兼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誹謗一案,原定今天審訊,然而因馬哈迪告病假,案件展延至7月19日。

馬哈迪的代表律師米爾今日向本報證實,法庭也擇定了另4天審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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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展延至7月19日、8月26日和27日,以及10月29日和30日。”

此案由去年12月8日受委為高庭司法專員的顏德壯審理,他是取代被調職到檳城高庭的法官拿督羅扎娜來聆審此案。

馬哈迪在去年7月20日入稟高庭,起訴阿末扎希6年前指控其身分證名字含“Kutty”印裔名字字眼,以及他並非馬來人或穆斯林的說法已構成誹謗,並將阿末扎希列為唯一的答辯人。

他在訴狀指出,阿末扎希於2017年7月30日在巫統格拉那再也區部代表大會上對他發表上述含誹謗意味言論,該言論也轉載到Astro Awani優管頻道和數個新聞網站,網民可毫無障礙地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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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阿末扎希的誹謗言論包括指控他的原名為Mahathir anak lelaki Iskandar Kutty,並非馬來人或穆斯林,卻在任相期間使用馬來人身分牟取政治私利,有貶低印裔穆斯林之嫌。

他也說,阿末扎希的誹謗言論已損害其身為維護民祉和負責任從政者的名譽,並製造他不誠實、不可靠、自私、狡猾、牟取私利的負面印象。

他尋求普通損失賠償、懲戒性賠償、加重損害賠償和法庭認為合適的賠償,以及申請禁令,阻止答辯人或其代理人評論、或再發布有關誹謗言論,並要求法庭諭令答辯人對起訴人發表書面或口頭道歉聲明。

然而,阿末扎希在去年8月17日提呈的抗辯書,否認本身當日發表的言論具惡意及貶低原告在大眾眼中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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