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手機用戶資料外洩案電子法庭510裁決

(吉隆坡26日訊)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及其外包公司Nuemera私人有限公司,是否必須對4年前國內發生4620萬手機用戶資料外泄的事件負起法律責任,電子法庭(Cyber Court)將於5月10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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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及Nuemera公司就人民公正黨通訊局主任法米,針對國內4620萬手機用戶資料外泄事件起訴他們的訴訟,入稟法庭要求撤銷。

通訊與多媒體委員以法令闡明,該委員會或其授權的官員都豁免被任何人起訴或提控,而Nuemera公司則主張,法米沒有法律地位興訟,因為即使要興訟,這個人應該是電訊公司,而不是法米或其他手機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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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為莫哈末法茲爾的法米是於2月6日入稟地庭,起訴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及負責承包與管理“公共阻斷手機服務”(PCBS)系統的Nuemera公司,要求兩造必須為這起手機用戶資料外泄事件負上法律責任。

由於案件涉及網絡安全課題,地庭已正式把本案移交電子法庭(民事)審理。

法米於2017年10月份獲悉手機用戶資料外泄的事件,並發現其私人資料也被公諸於世。

他在訴狀中指出,他於2005年、2006年與2011年分別在兩家手機電訊公司註冊3個手機號碼,並提供了其全名、身份證號碼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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