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房長:可營業跨縣需警函 小販不必MITI批准信

(布城2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祖萊達宣布,地方政府允許所有小販在全面封鎖期間可如常營業,也可向警方提呈跨縣經商申請,不必再另行向國際貿易及工業部申請批準信。

她發表文告說,小販只須向執法人員出示由地方政府發出的營業執照即可。惟他們須遵守所有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

Advertisement

出示營業執照即可

她提到,在地方政府管轄下的小販,不論是獲固定或暫時性營業執照,都同樣獲準在全面封鎖期間營業,不用通過貿工部的CIMS 3.0系統提呈申請。

她表示,若小販要跨縣經商,可憑營業執照向警方提出申請,但只限小販申請,批準信不可用作跨縣擺夜市、農業市場等用途。

“這是即時生效的一項指示,適用於行動管制令3.0期間。”

ADVERTISEMENT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