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

房屋中介簽署合約沒看仔細 不滿取消購屋須賠40萬

(檳城29日訊)女房屋中介在2014年以56萬令吉屋價購買位於日落洞一間公寓單位,她在2018年改變主意,決定取消交易,以為只會損失所支付的10%訂金,不料卻被發展商要求支付高達40萬令吉。

莊美娥今日在國民團結黨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王松富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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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她在之後才發現,買賣合約內有一個條款說明,若購屋者取消交易,發展商有權要求購屋者支付一筆賠償金。她稱當時簽署買賣合約時,並不知道有該條款。

“近日接獲發展商律師信,指賠償金加上利息已經累計至40萬令吉。”

她說曾經向發展商表示願意再次買回該單位,不料卻被告知該單位已經售予他人。

“我已經前往警局報案,希望通過這次的記者會尋找與她相同遭遇的購屋者,一起與發展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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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富勸告購屋者簽署買賣合約時,要詳細閱讀或聘請律師閱讀合約內容。任何有相同遭遇的購屋者,可以聯絡012-7833655(王松富)。

莊美娥(左)在王松富(右)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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