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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接82宗報假案 蘇海里促請民眾別亂報

(檳城29日訊)檳州警方截至今年至9月共接獲282宗攫奪案投報,惟其中82宗為虛報;尤其大部份涉及遺失身份證者。警方會把虛報案者提控上庭,意味這類投報者可能會留下刑事記錄。

檳州總警長拿督蘇海里指出,有些人為了逃避責任、過失與罰款而選擇報假案,涉及者年齡介於20至60歲,包括本地人及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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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促請民眾勿虛報假案,因為這會浪費警方大量的時間及精力去調查,警方還有很多重要的案件需調查。

他說,警方調查後發現,虛報案件者各有原因,包括52宗遺失身份證、10宗挪用公款或濫用財產、5宗企圖索償保險、5宗家庭糾紛、4宗遺失護照及聯合國難民署(UNHCR)難民卡、3宗逃債,及因妒忌、誹謗及翹班被捕案各一宗。

蘇海里說,虛報案可在刑事法典182條文(報假案)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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