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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不敢告訴父母 女學生報假案指遭性侵

(馬口17日訊)學院女學生與男子發生關係後珠胎暗結,因不敢告訴父母而向警方報假案,並聲稱遭人強姦,結果,警方根據其口供以及與男子的聊天記錄,發現當中破綻並揭發女學生,對方才承認報假案的行為。

仁保警區主任胡昌福警監也證實這宗案件,並指出,警方是在昨日接獲一名20歲女學生的投報,聲稱自己在16日早上6時15分,遭一名蒙臉的黑衣男子,闖進位於斯汀依力的住家,並在房間內強姦了她,而男子是採用體外射精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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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警方接獲投報後,森州警察總部也派出鑑證組人員到場蒐證,但是現場並沒有發現精液的痕跡。

胡昌福:女學生承認自己報假案,警方將會援引刑事法典182條文,以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情報的角度展開調查。

“女學生過後被警方送往醫院接受檢查,醫生證實,女學生下部並沒有傷痕,但是卻懷有約5週的身孕。”

他說到,警方過後檢查女學生的手機,並發現她在報案後,曾經與男友有著一段段可疑的對話,最終,女生於今早5時30分左右向警方承認,自己是在報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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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被強姦的過程都是捏造,主要是因為她和男子發生關係後懷孕了,卻不敢告訴父母,唯有報假案,聲稱自己被人強姦。”

他指出,由於此案出現變化,警方將會援引刑事法典182條文(蓄意提供假情報),以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情報的角度展開調查,在上述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6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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