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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中央機構管制稀土開採” 李存孝:免被外來者掠奪損國家主權

(吉隆坡23日訊)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李存孝說,政府應制定法案或成立中央政府機構來監督、管理和發展“稀土元素(REE)價值鏈”,而不是任由這個高價值產品猶如蔬菜和江魚仔般隨意被開採。
李存孝週一在國會下議院參與2024年財政預算案辯論時,引用過去的「石油之戰」來比喻稀土產業之爭,並指稀土是具有高度地緣政治意義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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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的潛力巨大,所以政府不能任由這些財富猶如出售蔬菜和江魚仔般,任人剝削。”
因此,他建議政府制定一項法案或成立中央機構來監管和發展稀土元素價值鏈,因為州政府沒有能力也無法自行發展這項行業。
“一個有如國家石油公司般的聯邦政府機構,對發展稀土行業來說至關重要。”
“我們也需要像國油這樣的機構或官聯公司,根據合適的政策和法律來帶動(稀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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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油擁有數百名律師、金融和商品分析師、經濟學家,他們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以及諮詢和交易模型方面,擁有特殊的法律專業知識。”
“哪個州政府有能力負擔得起(聘請專家的)工資?”
《當今大馬》一則報導指出,第12大馬計劃中期(2021-2025)的評估報告指稀土產業能製造6550個就業機會,並將在2025年為國內生產總值(GDP)貢獻95億令吉。
“考慮到稀土生產對國家的長期影響,或將使得這些成果及財富或被外來者掠奪,繼而損害國家主權。”
“這聽起來可能有點民族主義,但這是事實,我們必須捍衛並為之鬥爭。”
天然資源、環境及氣候變化部長聶納茲米曾於本月3日指出,各州政府如今獲准在遵循現有開採稀土和礦物的標準作業程序下,對稀土展開初期勘探工作。
“一個協調稀土業發展的委員會,將探討是否有必要設立國家稀土業發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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