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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賦予非穆穿著自由” 馬華婦女組促伊黨捍衛非穆權益

(吉隆坡27日訊)馬華婦女組主席黃友鳳表示,馬華婦女組高度關注一名非穆斯林女性日前在吉蘭丹州的自家服裝店內因“衣著不端莊”,而被哥打峇魯市議會執法人員開罰單的事件進展。

她強調,馬華婦女組堅決維護國家的法治,伊黨領導下的丹州政府有必要確保執法人員正確的履行職責,以保障聯邦憲法所賦予每一名大馬人的權利,避免發生針對任何種族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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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哥打峇魯市議會商業貿易和工業地方政府條例第34(2)(b)條文,非穆斯林業主和其非穆斯林員工的服裝必須端莊,如果是穆斯林員工,服裝則得“遮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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