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義分校董事:學監會未成立前 陳有泉仍是合法董事長

(檳城訊)針對慕義分校校友會理事楊福源日前指是慕義分校董事長一事,該校董事會義務總務史錦海與該校20名贊助董事週四召開記者會回應,指在該校新屆學監會(LPS)未成立前,該校的合法董事長仍是陳有泉。

他強調,在該校學監會未正式成立前,陳有泉仍然是合法董事長。另外,陳來順及王楚祥也以副總務和副財政自居,他指董事會將考慮法律追究。

Advertisement

他指出,上述3人都只是該校校友會理事,卻在新屆學監會未成立前向媒體表明身份時,以董事會要職身份自居。

擬法律追究楊福源3人

ADVERTISEMENT

他要求對方不要再繼續濫用董事會要職身份,透過媒體散播不實消息,否則他們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針對該校家協主席劉永康透過媒體指控董事會帳目不清,即董事長陳有泉將董事會近30萬令吉公款連同時任總務陳朱熹及財政史美芸3人,以私人名義存入銀行定期存款一事,史錦海解釋,董事會向來都是將該會公款個別存入主席、財政及總務的私人定期戶口中,同時也有會議報告記錄,歷任校長也會監視,完全依照程序進行。

同時他也不明白在2013年董事會一致通過建籃球場,為何會遭對方指責其價格是市價的兩倍。他強調籃球場工程款項是通過招標定價,並無貪污成分。

他也希望警方盡快調查清楚,以還董事會一個清白。

針對6月19日報導中,信理員黃文秋對董事會召開特別緊急贊助人會員大會沒有依循程序的質疑,史錦海說,此會議是在眾贊助人一致要求下,通過緊急程序於4月14日透過本地兩家中文報刊登通告,召開會議。

緊急贊助人大會 未違程序

“此舉合情合理,並無違反程序。”他說,當時距離學監會成立期限將至,因此3名信理員陳有泉、拿督王賢智及王珍義才會在循眾要求下,臨時召開特別緊急贊助人會員大會。

當天出席的慕義分校贊助董事有拿汀侯紅霞、陳達安、梁宗寶、陳有泉、王珍義陳竹溪、潘棋發、謝思文、王亞福、陳庚子、梁來潮、楊德安、魏順財、李凌翔、蔡津萱、蔡添吉、梁瑞利及王來福。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