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訊)上訴庭擇定明年2月28日及29日聆審總檢察署就高庭作出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涉及的4項濫權控狀獲無罪釋放的裁決,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今日在過堂時擇定上述日期,以聆聽上訴方和答辯方的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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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也諭令上訴人在2024年1月28日或之前呈交陳詞,答辯方則須在2月16日或之前呈交陳詞,以及在2月26日或之前提交回覆陳詞。
高庭是今年8月15日批准慕尤丁撤銷4項涉及2億3250萬令吉濫權控狀的申請。法官莫哈末嘉米爾作出裁決時指出,有關控狀有缺陷,並宣判慕尤丁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