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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入禀法庭 求撤4滥权控状

(吉隆坡19日訊)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報道,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入稟法庭,要求法庭撤銷他所面對的4項濫權控狀。

報道提到,慕尤丁是透過Chetan Jethwani & Co律師樓,在4月18日向高庭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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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10日和13日,慕尤丁分別在吉隆坡法庭和沙亞南法庭面控。他面對的控狀分別是4項濫權控狀,涉及金額達2億3250萬令吉及3項洗黑錢控狀,涉及金額為2億令吉。

據入稟法庭支持宣誓書提到,慕尤丁指稱他所面對的4項濫權控狀,並沒在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3(1)條文下所涉及的罪行。

他表示,清楚顯示,控方有責任具體說明犯罪是如何進行的,以確保他作為被告的權利受到聯邦憲法保護,並確保他得到公正審判。

慕尤丁也是巴莪區國會議員,他強調,土團黨不能被視為附屬機構或組織,因為它是在1966年社團注冊法令下注冊。所有針對他的指控都是濫用程序,並違反刑事程序法典154條文,因為沒具體說明他是如何濫用職權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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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說,作為答辯人的控方,無法具體說明他如何濫權,這也清楚說明,有關指控已抵觸聯邦憲法第5條款,即獲公平審判的基本權益。

他提及,這也影響了他的生活質量,包括需向家人朋友借錢,以支付200萬令吉保釋金及需要交出護照。

他聲稱,他面臨的指控使他經常感到憂慮和沮喪,影響了他的心理健康。

“我相信並聲明,答辯人(控方)對我提出的指控,在法律上看來是錯誤的,這已損害了我的名譽和聲譽。那些在法律眼中的冤假錯案,對我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因此,他要求法庭撤銷、取消或永久中止所有4項濫權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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