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国内

恫言燒屋逼姦14歲少女 餐館助手監8年5鞭

(麻坡4日訊)一名來自峇株巴轄的24歲餐館助手,通過微信認識14歲未成年少女,並拍下少女的不雅照片,以威逼受害讓他泄欲,否則放火燒屋,促使受害人乖乖就範,於去年涉嫌2次肢體性侵受害者,今日被判坐牢8年及打鞭5下。

被告為24歲的林明德(譯音),刑期由今年5月26日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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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下判時說,依據案情,被告在造案時使用暴力、恐嚇及威脅等手段來強迫受害人乖乖就範,依他的指示出外,與他發生非志願性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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