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性虐多名兒童判監18年鞭15下 阿拉丁列剝削兒童10大罪犯

(古晉8日訊)大馬籍戀童癖者阿拉丁拉尼姆被揭發性虐待多名年齡介於2至16歲的兒童後,因觸犯18項孌童罪行,而於早前被判坐牢18

年6個月,另加鞭笞15下和罰款4000令吉。過後,由於他所犯罪行極其嚴重,因此,他近日被列為全球惡名昭彰的剝削兒童的10大罪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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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先驅晨報》一則報導指出,阿拉丁拉尼姆於過去至少長達14年間,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性侵了多名年齡介於2至16歲的兒童,並於暗網論壇吹噓自身的犯罪行為。

據悉,他從2007年起不斷通過網絡上傳性侵兒童的資料,並與超過1000名兒童性侵照片和視頻有關。

報導指出,2019年的一份多國警方內部報告把他在網絡的匿名,列為全球剝削兒童10大罪犯之一,他從此成為當局關注的人物。

駐吉隆坡澳洲聯邦警察代高級官員丹尼爾伯尼克探長告訴澳洲報章《悉尼先驅晨報》和《世紀報》,當時,警方對阿拉丁拉尼姆一無所知,後來,澳洲當局於2020年8月取得突破性線索,並在網絡發現疑似目標男子,即阿拉丁拉尼姆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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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發送照片給大馬後,駐吉隆坡的澳洲聯邦警察官員、大馬警方和美國國土安全部調查官便積極搜查,最後是澳洲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在今年與合作的同行拼湊出另一關鍵部分。”

報導稱,澳洲調查官於7月協助追踪阿拉丁拉尼姆,並發現他正準備從大馬半島返回砂拉越,大馬警方接獲情報後立即跟進,砂州警方在他入境時更馬上逮捕他。

8月17日,阿拉丁拉尼姆被控上古晉法庭。

他在面對18項控狀時俯首認罪,最終被判監禁48年,但刑期同時執行,因此,他最終只需坐牢18年6個月,另需鞭笞15下和罰款4000令吉。

據悉,控狀指他對多名年齡介於2至16歲的兒童進行性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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