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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2男學生 獅城天主教社群紅人判監5年

(新加坡5日訊)一名在學校任職,並在獅城當地天主教社群里廣為人知的男子,因為與兩名男學生發生性行為,被判坐牢5年。法官下判時斥責被告,指他濫用權威,嚴重違背受害者對他的信任。

60來歲的男被告今天認下4項罪名,其中包括蓄意犯下違反自然的性行為,以及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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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職位、具體學校及事發地點。

事故發生在2005年至2007年之間,兩名受害者都是該校的學生,事發時未滿16歲。

兩個案件的案發過程雷同,都是被告在學校結識受害者,取得對方的信任和依賴之後,在自己的住家與他們發生性行為。

在第一起案件中,被告對受害者關愛有加,後者對此感激不已,經常在學校里幫被告做事,也去他住家幫忙搬東西。兩人的關系越來越密切,被告數次對他做出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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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受害者則因宗教與道德課程與被告結緣,經常向被告傾訴並聽取他的建議。被告同樣在自己的家中為受害者提供全身按摩,並數次與他發生性行為。

其中一名少年事發後無法釋懷,越想越惡心,兩年後向一名天主教領袖道出事發經過。後者得知後給予受害者輔導,並提議報警處理,但少年拒絕。

面對質問,被告承認了不當行為,跟著被停職禁足校園,並到國外接受治療。他過後便一直在國外工作,再也沒有與受害者或任何未成年者接觸。

被告後來為了更新與工作相關的準證,於2020年3月回國,事後就因疫情無法再出境。就在這段時間里,學校董事會得知他多年前犯下的罪行,決定報警處理,被告才於今年1月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在案發後的15年里並未重犯,一直在接受治療,心理衛生學院醫生的評估,也顯示他重犯的可能性非常低。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並沒有強迫、威脅或用好處引誘受害者。兩名少年如今都各自有了事業和家庭,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受到心理創傷。

針對律師的說詞,控方不予認同,認為這些都不是求情的理由。控方指出,對受害者而言,被告具有權威和影嚮力,但他卻嚴重違背了他們對他的信任和信心。

法官下判時重申,判刑須起阻遏作用,並反映出社會大眾絕不容忍這類行為的決心。然而,考慮到被告真心懺悔,配合警方調查及決定認罪等因素,法官最終判他坐牢5年。

天主教新加坡總教區總主教吳成才,今天在官方網頁以天主教領袖的身份為此事道歉,並促請教會要以此為戒。

吳成才強調,新加坡天主教非常重視為孩童和青少年提供安全環境。教會2011年設立專業標準辦事處(Professional Standards Office,簡稱PSO),負責針對任何兒童和青少年遭性侵的投訴展開調查,成員就包括律師和心理學家等。

他們並非全是教徒,這是為了確保審查工作不受教會影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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