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瓜拉登嘉楼20日讯)一名私立医院的专科医生被控对一名4年前在该院接受治疗的11岁男童进行性侵犯,昨天被地方法庭裁定7项罪名成立,并被判处7年监禁及鞭刑7下。
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库丁在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案情提出合理怀疑后,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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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6项指控中,42岁的被告莫哈末沙夫万被指控于2022年9月25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在瓜拉登嘉楼某私立医院的诊室内性侵该男童。
至于第7项指控,被告被指于2022年10月9日晚上约8时,在同一地点性侵受害者。
这些罪行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和第14(d)条提出的指控;根据该法,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庭随后针对《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下的6项指控,分别判处被告每项罪名5年监禁及鞭刑一下,并附加两年的警方监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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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同一法案第14(d)条下的剩余一项指控,法庭判处被告7年监禁及鞭刑一下,以及两年的警方监管令。法庭同时下令所有监禁刑期同期执行,即日生效。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哈菲祖丁和努阿扎尼负责检控。被告的辩护律师为阿末法鲁兹、阿末卡马尔及阿里克扎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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