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訊) 18歲少年涉嫌強姦16歲少女,今天被提控上怡保地庭,他俯首認罪,案件擬定10月8日過堂。
警方日前發出文告,指於7月31日晚上10時26分,怡保警區總部收到來自一名16歲學生的投報,指她被一名相識的朋友,在一間位於新邦波賴區的屋子性侵了。警方於當晚11時30分逮捕了一名18歲的本地男子協助調查。
Advertisement
上述被告(合約員工)今天被帶上法庭面對3項強姦罪提控。控狀指出,被告於7月31日凌晨12時至5時30分,在孟加蘭一家酒店房內強姦了一名16歲少女,牴觸了刑事法典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20年監禁和鞭笞。
負責檢控的是阿米拉副檢察司,而被告並沒有聘用代表律師。法庭過後擬將此案定於10月8日再次過堂,以提交醫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