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性侵女兒致懷孕 ​狼父控亂倫罪

(新山5日訊)父親涉嫌在17歲女兒生日當天,在家性侵她,並使她懷孕,今日在新山地庭被控亂倫罪,被告否認有罪,案展11月23日過堂。

被告是41歲巫裔男子海魯哈米淡,來自笨珍的北幹那那,據悉,受害者是被告長女,目前懷孕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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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於今年6月28日上午11時,在位於北乾那那甘榜瑪朱再也的住所,強姦當時年僅17歲的女受害者。兩人的關系在法律、宗教、習俗或慣例上,不被允許結婚,因此被告的行為抵觸刑事法典376B條文(亂倫)。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10年,不超過30年及鞭笞。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恰好是受害者的生日,她被性侵後懷上被告的孩子,並在前往醫院檢查時,這起性侵案才被揭發,警方接報後逮捕少女的父親。

被告在庭上否認有罪,主控官麗迪雅副檢察司以被告與受害者同住一家、可能騷擾及影嚮受害者為由,建議法庭不允被告保外。

法官萬莫哈末諾禮山採納主控管建議,不允準被告保外,擇定11月23日過堂,檢察署將提交化驗報告及醫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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