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11/handcuffed-man_cleanup_png(PNG-圖片,720x479-像素)-1.jpg)
(吉隆坡6日訊)羅里司機被控性侵15歲女兒,他今日俯首認罪,被判監禁3年6個月及鞭笞2下。
地庭法官塔斯尼諭令41歲的被告,刑期從逮捕日,即10月26日算起。
Advertisement
他也諭令被告需在服刑期間接受心理輔導,出獄後需接受警方監視2年。
該名男子被控10月1日晚上10時45分,在冼都住家內性侵女兒,違反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
較早前,主控官茜蒂珀維納副檢察司要求法庭考量受害者遭受的創傷,判處適當的刑罰。
ADVERTISEMENT
“性犯罪是嚴重罪行,因這侵犯受害者的權利。”
被告並沒有聘請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