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性侵國中生後逃往泰 狼教師控7罪皆不認

(民都魯17日訊)一名國中教師在涉嫌性侵一名華裔女學生後逃到泰國,但最終仍被泰國警方逮捕並遣返回馬,並已被控7項性侵和非禮控狀,但他否認所有罪行。

民都魯警區主任巴德利亞警監披露,現年34歲的被告納斯魯來自吉蘭丹,他是於周一早上被帶上法庭面控,但被告否認所有罪行,由於被告曾有棄保潛逃的記錄,所以法庭不批准他的保釋申請,使得他必須被關押至2月16日,以上庭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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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告面對的7項控狀共涉及2名受害者,包括2項觸犯刑事法典376(1)條文(強暴)、3項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14(a)條文(觸碰未成年少女的私密部位),以及2項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案法令15(a)條文(讓未成年少女裸露身體)。

“納斯魯被控於2022年7月19日早上10時,在一所國中的音樂教室撫摸15歲華裔女學生的身體,但被告事後在與女方家屬理論後,隨即到警局報案並否則涉案,同時申請轉校執教。”

巴德利亞說,警方隨後於去年7月29日接獲投報,指納斯魯再度性侵一名14歲的女學生,並在事發後逃亡,於是,警方8月便對他發出通緝令。

“同年12月22日,被告在泰國因非法入境而被當地警方逮捕,當地警方完成調查工作後便把他遣返吉蘭丹,而民都魯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鄭周勇助理警監日前親自率隊,把他押回民都魯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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