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心碎大馬母親海外產子無法當公民 莎麗扎:修憲是最佳解決方案

(八打靈再也7日訊)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丹斯里莎麗扎促請所有政治領袖加速修改聯邦憲法中的公民權相關條款,以便不再偏袒任何一方。

她昨日在臉書帖文指出,上訴庭裁定與外籍人士結婚的馬來西亞母親在國外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沒有資格獲得馬來西亞公民身份,這裁決使到馬來西亞的女性感到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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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此促請所有政治領袖加速對聯邦憲法中與公民權相關的條款,進行修正,以便不再偏袒任何一方。

她指出,在2001年,她擔任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時,該部試圖通過將“性別”納入憲法第8(2)條款。

“因為我們從根本上相信男女平等。”

“現在是我們糾正法律漏洞的時候了,我們對相關的條款進行修改,以使其保持真實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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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麗扎表示,她對這些女性所經歷的痛苦感到難過,並聲援所有在案件中掙扎的母親。

“想起她們所經歷的痛苦,我的心也很痛。我聲援所有馬來西亞女性和母親,為了這起案件,她們將在聯邦法院和國會進行永無止境的斗爭。”

在本月5日,上訴庭以2比1多數票裁定,馬來西亞女性與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無權依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

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組織“家庭前緣”(Family Frontiers)及6名與外籍人士結婚並在海外誕下孩子的母親入稟高庭,聯合起訴馬來西亞政府、內政部長、國民登記局,吉隆坡高庭裁決,馬來西亞籍女性與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也可以獲得公民權,不過3名答辯人稍後提出上訴。

高庭去年9月裁定馬來西亞女公民海外產子可以自動獲得公民權,政府上訴後,上訴庭在本月5日推翻高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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