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用剩土地幾時歸還 百利鎮30地主四度請願

(大山腳訊)州政府在多年前徵用百利鎮十三公司地段充作建興化糞池工程,不過所剩的地段迄今仍未歸還給地主;約30名地主周六早在百利鎮十三公司入口處拉橫幅請愿,要求檳州政府正視該土地問題,也呼吁國州議員与地主談判,不要逃避,請州政府透明化處理事件。

百利鎮十三公司地主代表何永發說,地主們感到困擾化糞池工程竣工后,所剩土地并沒有用處,卻得不到州政府歸還土地,事件也一拖再拖了許久,讓很多地主開始質疑州政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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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在2011年時任首長秘書黃偉益曾叫地主們放心,政府會把剩餘的土地歸還,如今2015年了,地主們還在等,依然等不到土地歸還。

已苦等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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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已經是第四次召開記者會,地主們擁有确鑿的證据及充足的文件,證明他們是真正土地擁有權,但是至今地還沒回來,反而這些地變成是威省市政局的地,這對地主們是很不公平。

“該地範圍內的21間原本存在的住戶,從地主變成為市政局的租戶,每年都需繳土地租金,這是什么道理。”

他披露,化糞池計划是前首長敦林蒼祐時共徵用102英畝土地建造,當年政府只賠償84英畝的賠償金,而18英畝的賠償金未獲得,讓大批地主覺得徵地賠償有欠合理。

他指出,地主曾在2011年要求檳州民聯政府插手調查,並歸還工程完畢後所剩餘土地,當時得到時任首長秘書黃偉益及州議員陳宗興承諾歸還,但是現在2015年了,地在那里呢?

何永發:18英畝地沒獲賠償

另外,何永發補充,當年土地被徵用的價錢是每一平方尺為1令吉70仙,一英畝土地有4萬3560平方尺,每英畝的價格便是7萬4052令吉。

“若乘以該區域的102英畝土地,數額就是755萬3304令吉,而這也是黃偉益提供的數額,但實際上當年所得賠償是622萬5322令吉87仙,當地地主得到的賠償只是84英畝,而不是102英畝。”

他說,當年文件顯示徵用102英畝,地主們卻獲得84英畝的賠償,此不公賠償導致地主損失132萬7981令吉13仙。

“經地主計算後,興建化糞池而被用去的土地恰好是84英畝,因此剩餘的土地根本沒有得到賠償,若沒有賠償那么就歸還地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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