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復甦計劃首階段 自僱人士7日起 需定期到警局申請出行信函

(吉隆坡29日訊)全國總警長拿督斯里艾克里沙尼宣佈,早前在我國實施全面封鎖期間,向警方一次性申請出行信函的自僱人士如水管工、維修人員、路邊小販等的出行信函有效期限在昨日屆滿後,將自動獲准延長到下個月7日。

他今午發文告指出,這些出行信函的有效期原本於昨日屆滿,不過隨著封鎖再度延長,有效期限獲准自動延長到7月7日。

Advertisement

他說,在7月7日之後,也就是國家復甦計劃首階段,自僱人士如水管工、維修人員、路邊小販等,需要前往警局申請有效期限僅有14天的出行信函,並需要在有效期結束後,再度前往警局再行申請。

“民眾受促在警局時遵守相應的標准作業程序(SOP),同時民眾應繼續扮演各自的責任,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以壓平冠病傳播的曲線。”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