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復甦計劃首次階下 房屋發展即起准運作

(布城27日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宣佈,房屋發展領域在國家復甦計劃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皆獲准開放運作,並即日生效。

該部發文告指出,凡在1966年房屋發展(控制與執照)法令(118法令)下持有廣告准證及發展商執照(APDL)的活躍房屋發展商,皆可在這段期間投入營運。上述決定是在7月23日的疫情管理技術工作組會議上達致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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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明,在第一階段,允許運作的為房屋發展商管理辦公室、通知移交空屋(Vacant Possession)和鑰匙事宜、缺陷保修期(Defect Liability Period)內的嚴重損壞修復工作及國家房屋公司(SPNB)下親民房屋計劃(RMR)的承包工程。

文告也指,在進入第二階段後,進一步開放的活動包括發展商辦公室市場和銷售活動、銷售代理、銷售展示廳、展示單位和轉售房地產單位。

SOP可在官網下載

文告也提醒房屋發展商,這期間須遵守房屋標準作業程序,相關SOP可通過房地部網站https://www.kpkt.gov.my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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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發出的建築業SOP,則可從www.cidb.gov.my網站下載,國家安全理事和衛生部的一般SOP,可從www.mkn.gov.my網站獲取。

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家房屋局(JPN)熱線03-8891 4493/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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