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從215至930日 僱主可申請外勞VDR簽證
(布城26日訊)據移民局勞工組發出的通告,凡符合資格的僱主可從2月15日至9月30日,為外勞(各個領域)提呈延長參考簽證(VDR)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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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符合資格的僱主包括了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已獲得VDR信件的僱主,或在上述期間已支付VDR費用但還未列印VDR信件的僱主。
通告闡明,只要僱主已獲內政部一站式中心發出的有條件聘請外勞獲準延長信件,即可提出延長VDR申請。
通告提及,僱主須提呈有效的健康檢查報告、包括冠病保險和外勞健康保險(SPIKPA)在內最新投保的保險(種植業除外)。
通告說明,僱主或其代表也須根據本身地址,前往布城的移民局總部或各州移民局提呈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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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提醒,相關申請期限從發出信件的日期算起的4個月內,若該外勞已獲延長或新VDR的信件,僱主無需再申請MyTravel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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