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車廂放梯子工具箱 男子遭警開罰單

(八打靈再也21日訊)在私人轎車後車廂堆放工作用的工具,也會接到罰單。

Advertisement

 

網民馬漢輝(譯音)今早11時14分在臉書發貼,爆粗“交通局現在到底是出什麼規矩,我這樣有妨礙他人的危險(安全)嗎?”並附上後車廂的工具以及罰單的圖片。

ADVERTISEMENT

 

他的貼子迅速獲得網民回應,一名男網民力挺警方做法正確,敦促事主看看轎車是私人用途或商用註冊車輛,並表示私家車是不能用於運載工作時的工具,而商用註冊車輛會在車門寫“商業交通工具”字眼,而且需要貨車駕照(Goods Vehicle Driving License, GDL)的。

 

一名女網民留言表示,警方開罰單已經算是“放過”事主,因為在私家車內放置工具是錯誤的,若警方另加一條法令,便需要上庭面訊。

 

“我曾接過這類罰單,而且還和警員爭執,後來我沒有理會罰單,結果接到法庭傳票,罰款至少1萬令吉。”

 

事主上傳的照片顯示,後車廂放了小梯子、工具箱等,而警方是在新街場大道9.5公里處開出的罰單,而事主所犯的錯誤是“Kenderaan Barangan Tiada Cop Body ”。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