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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检分权修宪案〡阿莎丽娜:确保职务独立 检察司限任期7年

(吉隆坡3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律检分权修宪案建议将检察司的任期设定为7年,旨在超越5年的政治周期,以确保职务独立。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律检分权修宪案二读时说,设定固定的任期可避免有关职位与政府挂钩,保障检控工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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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建议的7年任期,符合加拿大和澳洲等英联邦国家的做法,旨在确保检控领导层的稳定、延续与独立。”
“这个固定任期也助于确保检控政策的一致,尤其涉及严重和复杂的金融与商业犯罪、网络犯罪及上诉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历时多年。”
阿莎丽娜说,检察司在任期届满后,并非自动续任。
她表示,任何延长任期的决定,都必须交由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重新审查,并以绩效与制度需求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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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此举旨在确保职务的延续与交接,而非出于政治考量。
未为检察司设退休年龄
她指出,法案并未为检察司设定退休年龄,而是优先考量其经验、判断力及专业操守;只要具备相关资格与能力,便可继续履职。
阿莎丽娜说,法案建议由国家元首依其酌情权,根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的建议,并在咨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委任检察司。
她表示,这个委任过程不涉及首相。
“政府的政策是确保检察司必须独立行事,不受政治压力干预。
“制度独立并不等同于免于问责,在宪政民主框架下,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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