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律角度分析‧安華變天4可能

(檳城)916是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欲奪取中央執政權的期限,雖然安華信心滿滿表明人民聯盟已經擁有足夠的國會議員人數組織新政府,不過國陣領袖堅持這只是安華的政治謊言。

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說,大馬創國以來由於沒有發生過中央政權易手的事件,所以很多人才會對國家政權轉移充滿諸多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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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映波和執業律師陳顯裕在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也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安華口中要奪取中央執政權的幾種可能性:

首相安華會商

●第一種可能:安華成功會晤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並出示證據有足夠的議席可以執政,並獲得超阿都拉同意和平轉移權力。(人民聯盟三黨的最高領袖日前也表示,已經聯署一份函件給首相阿都拉,要求立即會面商討和平轉移權力。)

安華覲見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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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可能:安華前往覲見國家元首,向國家元首出示他得到大多數國會議員支持的證據。國家元首同意,並委任安華為新首相取代阿都拉。

執業律師陳顯裕以就1987年砂拉越的“明閣事件”為例。在1987年,前州元首敦拉曼耶谷意圖奪權,砂州28名州國陣議員宣佈退出國陣,並要求首席部長自動引退,掀起了一場政治風暴。明閣是吉隆坡一家高級酒店,因為這次事件與參與者在該酒店宣佈而得名。

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奪權行動壓迫下,當時的首席部長泰益瑪目勸告州元首解散州議會,舉行閃電大選,州國陣最終以28對20席,繼續執政,從而化解一場政治危機。

陳顯裕說,安華覲見國家元首表明自己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國家元首可以認為阿都拉仍然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而不讓安華出任首相。

他說,安華必須能夠出示證據證明他得到大多數議員的支持,比如召集國會議員寫信表態。

首相解散國會

●第三種可能:首相阿都拉解散國會,以便舉行全國大選,不過這必須得到國家元首的御準。除非是特殊情況,不然國家元首不會允許解散國會。

投首相不信任票

●第四種可能:安華動員大多數議員在國會向首相投不信任票,如果成功,阿都拉屆時只有兩種選擇,一解散國,或與內閣總辭。若首相和內閣總辭,國會必須重新選出一位得到大多數議員支持國會議員出任首相,然後由新首相組織新內閣。不過國會目前正在休會,如果要提呈向首相投不信任票動議,必須等到國會10月復會時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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