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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指“肚餓一時衝動” 傷妻男獲減刑2年

(太平30日訊)男子因不滿太太來不及準備午餐而以椅子致傷太太,早前被判入獄6年,控方不滿判決上訴,結果高庭反讓被告減刑2年。

被告瑪根仁(42歲)家居江沙新壽活重組村,他被控於今年3月19日在住家裡以塑料椅子致傷太太查娜姬(39歲),牴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以危險武器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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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3月22日被控上江沙推事庭時俯首認罪,被判入獄4年及鞭笞1下,而由於是致傷太太,另加2年監禁。

控方不滿判決上訴到太平高庭,主控官凱魯今日在庭上說,被告只是因為太太來不及準備午餐,便在孩子面前以椅子嚴重致傷太太,這是嚴重罪行,要求法官把刑期延長至8年。

被告辯護律師西華羅列陳情時說,被告因為肚餓,才會一時衝動向太太動粗。

“被告是初犯,有4名孩子,被控時已承認有罪,因此要求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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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羅維娜在衡量雙方陳詞後,宣判被告入獄4年及鞭笞1下,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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