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律師團:擁15克冰毒處死 警建議修毒品法令沒理據

(八打靈再也13日訊)捍衛自由律師團(LFL)首席協調員再益馬烈聲稱,警方建議修改毒品法令,讓持有15克或以上冰毒的人士應被判處死刑的建議,是沒合理依據的。

他針對武吉阿曼肅毒局總監拿督阿育甘披露,將會建議政府修改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讓擁有15克冰毒的人士,也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的懲罰一事,發表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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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干預政府使用死刑政策

他表示,警方不應干預政府在關於使用死刑的政策,因執法機關的職責是維護和執行已頒布的法律,他們無權就政策和立法公開表達其立場。

他要提醒總警長和他的緝毒局總監,請尊重政府最近對死刑使用的態度和立場。警方要做的重點是打擊毒梟運送毒騾行動,將毒品立法留給政府和國會。

他認為,阿育甘的上述建議,與政府早前對廢除強制死刑的历史性公告完全脫節;因此警察等執法機構,不宜就死刑使用等具政治爭議的政策問題,發表公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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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馬烈提及,政府和由前首席大法官敦里查馬拉尊領導的強制死刑替代刑罰研究特別委員會,目標顯然是減少和限制死刑在毒品和其它案件中的使用。

他表示,與此相反的是,阿育甘的提議卻要增加另一種新的、可被判處死刑的毒品犯罪類別。

他聲稱,警方對泰國決定將種植大麻合法化的投訴是狹隘和誤導,並沒考慮到大麻合法化是全球趨勢一部分,也是基於其藥用和健康益處的科學證據。

他強調,有關藥物使用的問題,及是否應允許或將其定為刑事犯罪決定,是一個多方問題,應交由專家依據適當和全面的信息,進行科學探討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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