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律師公會:禁錮密集場所 關監獄比病毒更惡劣

(八打靈再也29日訊)大馬律師公會認為,把違反行動管制令的民眾送入監獄,是一種比病毒更惡劣的治療方法,畢竟將人們禁錮在密集的場所,更加難以控制病毒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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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主席沙林巴希指出,法庭必須秉持正義與憐憫,尤其在處理非暴力犯罪案件,因此,法庭對於違反行管令的民眾,應該把改革性的考量放在首位,充分考量所有引起犯罪的減刑因素。

“我們擔憂,對於違反行管令者,在普通人及有影嚮力的人之間,出現判決過度及刑罰不同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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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在1988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法令25條文下,衛生部總監有權提議罰款,因此促請衛生部總監拿督諾希山行駛法律賦予的酌量權。

他今日發文告說,政府聲稱截至本月24日,共有2萬11人因違反行管令被捕,卻沒有指出共有多少人入獄。

他強調,監禁或許能對公眾形成威懾力,卻增加法庭和監獄的冠病傳染問題。

“我們追求的是正義,而不是簡單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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