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律師公會:杜絕利益跳槽 促速修反跳槽法

(吉隆坡4日訊)律師公會主席沙林巴希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及實施反跳槽法令,以禁止發生政權因議員為個人利益跳槽而轉移等問題。

他說,《聯邦憲法》10(2)(c)條文闡明,在需要顧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及道德的情況下,國會可以立法限制人民自由結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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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今日發文告指出,吉蘭丹州政府曾於1991年在將州憲法中納入反跳槽法,但州政府於1992年州援引這條文起訴跳槽議員時,先後被吉隆坡高庭及聯邦法院宣判抵觸《聯邦憲法》而被撤銷。

“我們(律師公會)不認為有任何禁令阻止國會在聯邦法律上修訂並實行反跳槽法令,而通過反跳槽法令並沒有抵觸《聯邦憲法》。”

沙林巴希指出,一名議員離棄原有的政黨而投入另一個政黨的舉動,顯然是在背叛選民的信任與委托,是不道德的做法。

他說,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我國必須盡快實行反跳槽法令,禁止國會議員或州議員跳槽,加強國家在政治上的穩定與公信力,以及尊重選民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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