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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會起訴警方政府等數造 “正義之行”案明年1月12過堂

(八打靈再也29日訊)大馬律師公會的4名成員已針對在6月舉辦的“為正義而行”(walk for justice)請願活動遭到警方阻止一事,入稟高庭起訴警方和大馬政府。

根據《今日自由大》報道,大馬律師公會主席謝依琳、副主席莫哈末依茲里、秘書阿南德以及財政慕希達,控訴警方違反了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的規定,並施加非法條件以阻止 6月17日的“為正義而行”請願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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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活動由大馬律師公會舉辦,以對司法機構被威脅表示不滿,尤其是反貪會對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的調查。

在當天的活動中,估計有500名律師聚集在默布操場,游行至國會,以提交一份備忘錄,促請政府維護司法獨立。

起訴人在訴訟文件中指出,根據和平集會法令,警方有義務在接到通知後為集會提供便利,但他們卻阻止了這事件。

他們將金馬警區主任諾德漢、警員努祖蘭、內政部以及政府,列為答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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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律師公會指出,警方無權在法律下設定條件。

此外,起訴人聲稱警方停止活動並“錯誤扣留(他們)”30分鐘,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

“他們還聲稱被阻止離開默布草場的停車場。”

訴訟文件指出,警方的人數超過了起訴人的人數,他們阻止起訴人離開停車場。

“他們還阻止起訴人和活動參與者移動到任何地方,結果起訴人和參與者被‘困’在停車場。”

起訴人要求獲得一般、嚴重和懲戒性損害賠償,以及1萬9949令吉的特別損害賠償,這是律師公會用於印刷標語牌、橫幅、帽子、紐扣、徽章等的費用。

高庭擇定明年1月12日進行案件管理。

報道指出,大馬律師公會的成員曾在現場與警方進行談判,但在當局表示只允許20名律師游行到國會大廈後,談判破裂,律師公會拒絕了這一條件。

“律師試圖繼續游行,但遭到警方的阻止。”

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時任首相署副部長拿督瑪絲艾米雅蒂隨後抵達現場,並接過謝依琳提交的備忘錄。

瑪絲艾米雅蒂當時告知,將把有關備忘錄交給時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以及時任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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