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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检署宣布扎希涉洗钱案“无进一步行动” 无视扎希曾被判表罪成立 明显有蹊跷

(吉隆坡9日訊)隨著高庭此前曾裁定,副首相阿末扎希因涉及47项控状而被判表罪成立,過後,總檢察署卻宣布不对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洗钱案采取进一步行动,過後,多名本地律师呼吁总检察署解释为何决定不採取进一步行动及要求結案的原因,並將之公諸於世。

根據《當今大馬》要求总检察署作出解释的律师包括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Ramkarpal Singh)、捍卫自由律师团(LFL)联合创办人拉蒂花(Latheefa Koya)、拉杰什(Rajesh Nagarajan)和斗士党宣传主任拉菲克(Rafique Rashid Ali)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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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蓝卡巴发文告批评总检察署宣布把扎希的案件列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声明内容空洞,缺乏实质说明。

“总检察署的声明缺乏实质内容,只是笼统地說,他们如今认为案件不应继续进行。”

“基于上述情况,总检察署必须解释,为何如今认为高庭裁定扎希表罪成立的判决不再具有分量,尤其是这些裁定本就是建立在总检察署自己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之上。”

“恕我直言,若总检察署无法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恐将进一步侵蚀公众对它的信心,这是极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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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拉蒂花則通過網絡发文指总检察署的决定非常不对劲。

“总检察署试图以薄弱、敷衍的方式解释‘NFA’,但却完全没有说明,为何要撤销一宗已经被高庭法官柯林裁定表罪成立的案件。”

“如果扎希不是副首相,他会获得这样的特殊待遇吗?如果他不是首相安华的重要政治盟友,又会获得这样的待遇吗?”

“這整件事臭不可闻,布城显然已经腐败不堪。”

另一方面,拉菲克也提出类似质疑,並質问扎希的政治地位是否跟“NFA”的决定有关。

他同时质问,为何不让案件交由法庭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

《自由今日大马》則引述拉杰什的談話指出,目前社会上已逐渐形成一种观感,即一旦案件牵涉到位高权重的政治人物,当局似乎就缺乏将案件彻底查办到底的决心。

“普通马来西亚人不禁会问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从一开始就无意让案件办到底,那当初为何要追究至今?”

2022年1月,法官柯林(Colin Lawrence Sequerah)裁定,控方已成功建立表面罪证,因此谕令扎希健思基金案件中出庭自辩。

柯林也是去年12月裁定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公司贪污案罪成的法官。

尽管已成功证明案件,2023年9月4日,控方却以仍需进一步调查,撤回了针对扎希的47项控罪,使吉隆坡高庭最终判处扎希“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本週四傍晚,总检察署更发文告宣布,在經過进一步调查后,該署最终决定不再继续提控此案。

“在全面研究进一步调查与研究而取得的所有材料及新证据后,检署基于控方的评估与考量,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继续对所有相关指控作出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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