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即時國內

待民航局檢討條例 外國註冊飛機禁出租

(吉隆坡13日訊)大馬民航管理局(CAAM)披露,在檢討現有民航條例期間,外國註冊的私人飛機或不允許出租。

《新海峽時報》報道,據民航局向飛機業主和運營商發出的信函內容,(當局)將對外國註冊的飛機展開檢查,以確保遵守當地的條規。

Advertisement

信函亦闡明,所有外國註冊的飛機獲准運作,但在等待民航條例的擬議修正期間則不能出租。

報道提到,大馬民航局正檢討2016年民航條例第147條文,這不僅會影響外國註冊的飛機,也會影響在本地註冊的通用航空飛機。

報導聲稱,審查是為了確保降低安全風險並有效實施。它包括了引入一些其他規定,為業者及利益相關者提供持續營運的選擇。

根據第147條文規定,在外國註冊的飛機,機主或操控員可在馬來西亞進行一般飛行操作,飛行時間最長為6個月。經監管機構批准,可延長期限。

ADVERTISEMENT

報導說,大馬民航局將展開更多的突擊檢查和監督;此緩衝期將於7月26日結束。

交長:沒接消息不回應

另一方面,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以還沒有接獲消息為由,拒絕作出回應。

據報道,民航局是在雪蘭莪沙亞南艾美娜城附近牙直利大道(GCE)發生墜機事故後,發出信函。

此宗於去年8月發生的事故導致10人喪命,墜落的飛機是美國註冊編號為N28JV的Beechcraft Model 390私人噴射機。

此外,2022年9月一架在美國註冊的EC120B直升機,在一名持有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飛行執照的飛行員操作下,在美羅墜毀,導致飛行員死亡。事故後,交通部航空事故調查局(AAIB)建議大馬民航局調查在馬持有FAA執照者培訓方面的監管及缺陷。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