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8日訊)彭州房屋和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拿督阿都拉欣披露,州政府自林明32間商店及住家於2年前,發生火患後,已經通過關丹縣及警方,鑒定災黎身份,32戶災黎中,僅7戶災黎符合資格,可在彭州政府指定地點申請房屋重建。
不過,他說,在32戶災黎中,僅有7戶符合資格,可在政府指定地點申請重建,但有關災黎至今仍未提出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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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欣是於今早,在彭州議會財政預算案書面問答環節中,回應林明區州議員拿督蘇海米的提問時指出,州政府在早前,物色了重建地段,惟相關地點處在斜坡,不適宜建屋,因此已再物色新的替代地段。
州政府覓重建地段
蘇海米在附加提問時,建議州政府為剩餘25戶災黎,以政府宿舍的方式協助重建家園,阿都拉欣回應說,因剩餘的災黎有者非林明居民、有者是租戶及失火單位屬於政府地段,因此不在重建受惠名單中。
另外,士滿慕州議員李健聰也要求州政府解釋,為何火患發生兩年後,重建計劃仍未有下文及剩餘25戶是否有獲得其他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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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欣說,7戶災黎並未向州政府提出申請,因此至今仍無法進行重建。
“在火患發生後,災黎們皆有獲得政府及私人界的援助,包括每戶至少獲得2萬8000令吉的重建資金。”
此外,阿都拉欣提醒居民,根據消防與拯救局調查報告,陳舊電纜具有引發火患的風險,因此建議居民時刻警惕及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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